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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广播电台管理制度

时间:2024-05-30 12:16:54
学校广播电台管理制度(精选5篇)

学校广播电台管理制度(精选5篇)

在现在社会,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,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。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?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广播电台管理制度(精选5篇),欢迎阅读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。

  学校广播电台管理制度1

校园广播是向广大师生宣传党和国家各项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传达上级领导、校党委重要指示精神,对在校师生进行社会主义思想、道德、文化教育的重要舆论工具,同时也是进行教学活动,实现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实施。为了搞好广播电台的各项工作,完善内部管理体制,特制定本条例。

一、广播电台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策精神,努力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
二、遵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无线电管理条例,定期向电台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,及时缴纳电台管理会费。

三、校园广播内容要严格审核、管理,以确保信息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及时性,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播出。

三、广播室严禁烟火,不准吸烟和动用明火,严禁使用电炉、烤火器等,确因工作需要,须经主管部门批准。

四、加强防盗、防破坏措施,消防设施要完备完好,消防通道保证畅通,不准堆放杂物。

五、工作人员不得带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广播室,不得在直播间喧哗,不得擅自播发任何影响学校形象的稿件,直播时禁止接打电话、吸烟、打闹。

六、播音员、主持人必须爱护设备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,正确使用广播器材,播音时如发现机器故障,应及时告知技术部门并立即排除故障。播音结束后关掉话筒开关,及时整理器材。

七、爱护广播室内物品,未经主管部门批准,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室内物品,丢失或损坏站内物品须照价赔偿。

八、严禁私自改装电路,存放易燃、易爆品,擅自改变机器工作状态。

九、当日工作结束后应检查一切电源是否关好,设备归放原处,关好门窗。

  学校广播电台管理制度2

为保障校园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转和电台工作的顺利进行,保证广播室内设备的安全使用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
1. 广播室系我院电教设备重地,无关人员不得私自进入。

2. 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烟火,严禁携入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
3. 广播室设备由教育信息中心统一管理。

4. 广播室内要保持清洁,保证设备有良好的运作环境。

5. 电台技术人员一律不得调整广播设备参数;通过技术培训后方能操作录音设备。

6. 严格按照设备规范操作,未经允许,不得私自调整设备线路。

7. 电台工作时间内,做好设备使用记录和操作人员交接班记录。

8. 非电台工作时间内,电台人员不得在广播室内逗留。

9. 不得私自将录音设备带出广播室,一经发现,将严格追究责任。

10. 广播室钥匙由分管老师指定专人负责携带,其他人不允许私自配置钥匙。

11. 节假日期间,技术人员整理好设备,将广播室钥匙交与管理老师。

12. 人为损坏或丢失设备,由责任人负责赔偿,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相关处分。

  学校广播电台管理制度3

一、科技之声校园广播台人员录取及培训制度

(一)每年秋季通过公开招聘考核的形式录用素质较高的学生编辑、播音员和技术人员。报名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筛选。经理论实践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。

(二)由台长,副台长及各部长组成评委会,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审核,择优录取。

(三)录取标准如下:

1.播音人员:面试考核普通话是否标准;咬字是否清晰,语调是否恰当,感情是否准确;应知晓并能正确读出常见的专有名词;具备一定的英语单词认读能力,笔试考核汉语基础知识;常识性的知识考核。

2.编辑人员:通过笔试试题考核书写能力(字迹,汉语基础知识,写作基础知识)和常识性的知识;通过面试考核应变能力,联想能力,创造能力及沟通能力。

3.技术人员:主要考核计算机的操作,软件的操作,以及绘画水平。

4.所有接受考核的人员都应该具有责任心,对广播台的热情以及团体合作的意识。

5.所有接受考核的人员尽量不要兼职,以免影响在广播台的工作。

(四)试用期为一个月,如发现不能胜任广播台工作的同学将不被正式录取。

(五)试用期内由老成员通过“以老带新”的形式对新成员进行培训,试用合格之后再进行系统培训。

(六)录取整个过程各部门应做到互相协调,互相建议,互相审核的制度。

二、考勤制度

(一)广播台成员必须按时约定时间及地点开会。

(二)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,需及时向台长请假,每学期一般为三次病假,两次事假,开会后五分钟不到者视为迟到,十分钟内仍未到者视为缺席;两次无故缺席不到会者,取消其评优资格,三次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退台。

(三)开会时,手机自动调成静音或者震动状态,避免影响他人。出席例会带工作牌和例会本。

三、广播台成员行为准则

(一)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其成员资格:

1.违反宣传纪律,造成恶劣影响者。

2.破坏广播台形象、破坏集体团结、故意损坏或私拿台内物品者。

3.虚报财务报表者。

4.一学期内受台内通报批评三次以上(含三次)者。

5.一学期连续无故三次不参加台内集体活动者。

四、播音制度

(一)栏目组播音前两天把播音稿件准备好,各栏目组按时从上一组领取播音组钥匙,并于播音前20分钟就位;播音组钥匙拿到后发到工作群,(格式为播音组钥匙+姓名+电话)各组开门后及时检查设备是否齐全和完好,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。前一天到办公室练播音稿件,时间为晚上七点半到九点半,练搞完毕后打扫办公室并拍照片发到工作群@任何一位副台长。

(二)认真做好自己的每一档节目,做到不旷播,对自身节目稿件熟悉程度深,每做一期节目要报出播音员姓名,节目名称,开场语和结束语,对节目所需音乐做好采集音乐要符合节目性质。禁止出现现场版和说唱类音乐。

(三)播音开始和结束时间严格按照节目流程表的规定,误差不得超过五分钟。

(四)播音期间内除台长,播音员,其他人员不得在台内逗留,以便为播音员营造良好的播音环境,节目直播过程中需敲门征得播音员同意方可进入,严禁在直播间内无故逗留和大声喧哗。

(五)将播音材料整理好,于播音完毕后置于档案袋中,每期材料上注明节目名称播音日期以及播音员的姓名。节目结束后,将设备归位,检查是否完 ……此处隐藏1948个字……须经编委会同意、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方可实施。

第三十七条 点播歌曲必须积极、健康,所有与校风、学风、教风等相违背的歌曲,杜绝播出。同时,点歌的祝福语应保持高雅,杜绝庸俗、赤裸。点播时间不得超过18:30。违反1次扣相关工作人员1—5分。

第三十八条 所有自办栏目负责人需提前1天将所播节目概要或节目成品以书面形式报总编审批后方可制作、播出。

第三十九条 点歌收取费用应在专门的表格上作好登记,注明点歌者、日期、金额和经手人。

第 八 章 网络编辑

第四十条 网络工作人员要与办公室保持联系,所有网站上传播的信息必须准确,可信。上传内容须台长同意方可上传。

第四十一条 网络部需定时对广播台电脑进行维护,如电脑遇到故障,应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。

第四十二条 工作事故

(一)网页上传内容出现失实、重复、错别字、漏字等1次扣1—3分;

(二)没有按要求及时录制节目或没有及时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1次扣1—3分;

(三)因办事推诿没有及时解决电脑故障导致节目无法播出1次扣1—4分;

第 九 章 岗位兼职

第四十三条 因工作需要,办公室为相关节目安排播音助理,负责相关节目的监听、伴音控制及其它工作,迟到、缺席或工作失误1次扣1—6分;

第四十四条 午间新闻的播音助理须做好校内新闻的相关登记,无故未记录者做相应扣分;

第四十五条 非记者岗位人员采写1条新闻加3分。

第 十 章 经费管理

第四十六条 本台的经费收入依照本台宗旨,全部用于本台的各项工作及活动,本台对财务实行规范化、公开化管理。所购物品必须事先得到台长同意方可购买。未获得批准私自购买办公用品,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自己承担。

第四十七条 符合报销条件的单据须台长或总编、副台长同时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。报销凭单一律为发票,报销发票上需注明报销日期、经手人、审核人签名。

第四十八条 为节目或本台活动拉到赞助的成员,本台给予其赞助费用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作为联络等费用。

第四十九条 广播台实行财务相对独立,同时接受校党委宣传部的领导和全台成员的监督。财务管理人员要对所有收支情况作详细记录,并定期在例会上公布。

第五十条 负责管理财政的人员遗失钱物自行赔偿。

第十一章 奖励与荣誉

第五十一条 本台奖励实行定期评定和年终总评。年终总评即每年年末开展1次,评选出年度最佳节目、年度首席播音、年度首席记者、年度最佳(优秀)播音主持、年度最佳(优秀)记者、年度最佳(优秀)编辑等,并在年末总结会上进行表彰。

第五十二条 奖励与加分

(一)工作积极、成绩突出者当月可获1-5分奖励,对广播台有突出贡献者可获2-6分奖励;

(二)代表广播台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比赛,获一等奖加4-10分;二等奖加2-8分;三等奖加1-6分。

(三)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市级刊物上发表新闻稿件1次奖励2-5分;

(四)在全台正式会议上获得宣传部表扬者1次奖励1分;

第五十三条 首席播音、首席记者、最佳主持、首席编辑、年度优秀节目或其它奖项的评定:

(一)首席播音:普通话标准流利,播音时预稿充分,把握节奏好。以月为时间进行考察,失误最少者可提名为本月首席播音。连续3个月提名者方可获得年度首席播音参评资格。在年终评选中获首席播音者冠名为六盘水师专广播台首席播音;

(二)首席记者:采访积极,1个月内独自完成6条(含6条)以上且具有一定质量的新闻稿件,可提名为本月首席记者。连续3个月提名者方可获得年度首席记者参评资格。在年终评选中获首席记者的可冠名为六盘水师专广播台首席记者;

(三)首席编辑: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度,能及时把握时事动向,在不同时期能结合当下时事对稿件具有持续性策划和连续报道,所编辑的节目内容有较高的可听性,持续2个月不出现节目质量下降可提名为首席编辑;

(四)最佳主持:所主持的节目质量高,节目播出时预稿充分,普通话标准流利,个人音色与节目风格融洽。以月为时间来考察,失误最少者可提名为本月最佳主持。连续3个月提名者方可获得年度最佳主持参评资格。在年终评选中获最佳主持者可冠名为六盘水师专广播台最佳主持。

(五)年度优秀节目:1年内月评中获“优秀节目”称号最多的节目可冠名为本年度优秀节目;

(六)在年终评选中获相关荣誉者宣传部将为其颁发相关荣誉证书。若获荣誉称号后相关人员出现重大转变,可根据情况免除称号。

第五十四条 其他荣誉可根据工作情况而作相应的界定;

第十二章 附 则

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相关事宜,由台长根据相关情况作奖惩。

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
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本台主任会议。

  学校广播电台管理制度5

为了加强调频广播电台的管理,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,把广播台建设成为一个思想好、作风硬、素质好、能力强、富有凝聚力、战斗力的平台,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:

一、广播台应当坚持为学院服务、为师生服务,以服务学院英语教学为宗旨,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构建和谐校园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。

二、广播台为湖北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辅助教学专用,主要负责院内广播、网络音频节目的制作和播出。除经审定的教学节目外,不得播送其他内容。

三、广播台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和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、省教委的有关规定。

四、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广播台的设施,不得危害其正常播出。

五、播音内容应积极向上,坚持正确舆论导向。禁止制作、播出有下列内容的节目:

1、违反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;

2、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,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
3、煽动民族仇恨,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
4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
5、散布谣言,编发假新闻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
6、散布淫秽,赌博,暴力,凶杀,恐怖或教唆犯罪的;

7、侮辱或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
8、有违于学院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的,对学生人生观,世界观,价值观造成误导的。

六、广播台播放时间应当按照学院有关规定,一般情况下不能擅自提前、推后、缩短、延长节目播放时间。

七、严禁在节目录制室吸烟、饮食、乱扔纸屑等杂物。未经批准,非广播台工作人员不得进入。

八、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做好设备的定期管理和维修工作,确保广播台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九、寒暑假等长假前,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立即关闭所有播放设备电源,检查门窗关闭情况,整理好播放资料并做好值班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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